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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山西省的通知

2018-11-27  来自: 太原行知小班艺考培训学校 浏览次数:1654

 


 

各市教育局,有关民办学校

  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、《山西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〉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我厅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,制定了山西省《民办非xueli教育机构退费办法》,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   附件:山西省《民办非xueli教育退费办法》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○○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

 

抄报:教育部

抄送: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、省广电局、省新闻出版局

厅内发送:厅领导有关处室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:

     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办法

 

   第 一条  为进一步规范民办非xueli教育机构(以下简称教育机构)的办学秩序,加强对教育机构清退学生费用的管理,维护教育机构及学生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、《山西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〉办法》及民办教育管理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省民办教育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民办教育机构的退费,是指教育机构在办学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退还学生费用的活动。

第三条 本办法适用本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非xueli教育机构。

本办法所称民办非xueli教育机构,系指本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入学、各级各类培训(指文化补习、辅导等),不具备独立颁发guojia xueli文凭资格的教育机构。

第四条  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教育机构退费的管理和监督,督促教育机构严格执行有关退费管理的政策规定。

第五条 属下列情形之一的,教育机构bixu退回全部费用及其利息并承担其它合理费用:

筹办期招生的;

处以停止招生的行政处罚期间招生的;

超出许可证规定范围招生的;

教育机构刊登、散发xujia广告(简章)的;

教育机构未按约定向学生提供教育服务的;

因学校要求学生转学或转zhuanye而造成学生退学的;

由于教育机构违背诺言,教学管理混乱,致使教学质量不保,或使学生不能正常学习的;

教育机构跨学年收费的;

因教育机构其他违反guojia有关教育法律、法规的行为或校方造成的其它原因。

第六条  学生登记注册后因应征服兵役、家庭困难、疾病或意外伤亡、家庭搬迁或调往外地工作、出国、被列入guojia计划的中等或高等学校录取等原因自行退(转)学的,教育机构bixu按以下规定退费。

开学前申请退费的,退回收取的全部学费、住宿费;

按年度收费的学校,入学新生在三个月(含三个月)内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,退还全部学费、住宿费。学生自行退(转)学,就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三分之二学费、住宿费;超过三个月但在一学期内的,退还一半学费、住宿费;超过一个学期的,不予退费。

按学期收费的学校,入学新生在三个月(含三个月)内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,退还全部学费、住宿费。学生自行退(转)学,就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一半学费、住宿费;超过三个月的,不予退费。

学制不足半年的学校,学生完成60%学时及以下的,按实际学习时间,核退学费、住宿费;完成60%学时以上的,不予退费。

第七条  学生因故休学的,休学期间,教育机构不得收取学费和住宿费。已收取的,要按实际休学时间折算后退还学生,或转入学生重新入学的学期或学年。

休学期满复读,按随读年级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。

第八条  学生受校纪处分被学校开除学籍、勒令退学的、触犯刑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,学费不予退还。

第九条 学生报名后,因各种原因不来登记注册的,不退报名费。

第十条 代收费按实际开支扣减,退回余额。书籍已订购,但还未发放的,要退还费用;若不退费,应在开学两周内将书籍发放给学生。

第十一条  不得以预留学位费、订金等名义扣减应退费用。

第十二条  学生退费时间从学生提出申请之日起计算。开课时间从军训或正式上课之日起计算。教育机构在开课前对学生的课前补课不得作为正式开课时间。

第十三条  学生要求退费,应履行以下手续:

由学生本人或代理人向教育机构提出书面申请,说明理由,并出具有关材料和凭证。

教育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认为材料不全需要补充的,bixu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。

教育机构受理退费申请bixu给申请人回执,注明受理日期。bixu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退费的决定。

教育机构认为不予退费的应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。

教育机构认为可给予退费的,应在2个工作日内区别不同情况核定退费金额,加盖印章后退费给学生。学生或代理人签字后有效。由代理人领取退费的,其代理人应有合法凭证。

第十四条  教育机构应退还学生部分或全部费用而拒不退费的、退费数额未达规定或借故拖延退费的、拒不受理学生退费申请的,由审批机关责令限期退还;仍不退还的按照有关法律、法规处理,并在媒体公布其行为。

第十五条 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。原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民办非xueli教育机构退费方面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,以本办法为准。

关键词: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办法           

太原行知小班艺考培训学校创办于2010年3月8日,是经太原市迎泽区教育局批准成立(教民号114010670001298)专为艺考生服务的民办学校,开设艺文艺理高考文化课补习班、冲刺班。一线师资力量、15人小班精细管理、人文关怀教学环境等优势赢得了学生、家长的一致赞誉,创建了良好的口碑,形成了显著的社会效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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